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小额零星物资采购活动、落实习惯过“紧日子”要求,实现“优质优价”采购目标,降低办学成本,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招标采购文件要求,资产管理处制定了《小额零星物资采购审批表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
《审批表》填写项目,适用于使用单位5万元以下非预算内小额零星物资自行采购的审批。
二、采购管理
各使用单位按照“谁采购、谁负责”的要求,建立健全内控制度,将小额零星采购纳入内控管理,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形成和实现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,切实履行好采购人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负责等主体责任。采购工作启动后,及时填写《审批表》留存备查。坚决杜绝化整为零采购等现象,单次采购预算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,应按政府采购的法定方式和程序进行。
资产管理处
2025年3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