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学院:
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,请对本单位能纳入共享系统的大型仪器设备进行底数摸排,对照下发的资产管理系统中资产数据,按照要求统计上报相关信息。
可共享大型仪器设备范围:已录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、单台(套)价值在人民币30万元(含)以上、实际使用年限10年及以内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,除涉密仪器设备及不适合开放共享的,原则上均应列入开放共享范围,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,请写明理由;单台(套)价值大于10万元(含)小于30万元,或者单台(套)价值在人民币30万元(含)以上、实际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,凡具有通用性、性能良好并可提供对外服务的,根据自愿原则,也可纳入开放共享范围。
以上信息统计采取在线统计方式:https://kdocs.cn/l/chpQDOuFNnLi
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15日11:30前完成。联系人:刘万华,电话:0536-8462326,19506553990。
资产管理处
2024年5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