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学院:
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房屋清查工作安排,请对本部门前期自查上报的房屋使用情况进一步核查,请各部门、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确保自查上报数据真实、可靠。如有不一致数据,请修正到表格后三列。资产管理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照各单位上报数据进行现场复查,复查结果向学校汇报。
请各部门、学院填写附件1表格,电子版上传到以下链接: https://f.kdocs.cn/g/za0RhbB8/ 。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5月10日16:00前报资产管理处。(办公楼430室 电话:8462357)
资产管理处 2024年5月8日
附件1: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各单位房屋清查复核统计明细表
附件1: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各单位房屋清查复核统计明细表.zi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