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归口管理部门:
根据学校5月12日安全检查提出的意见及整改事项,要求各归口管理部门对教学、科研实验室进一步做好高压灭菌设备的管理工作。资产管理处根据特种设备(含高压灭菌设备)相关规定,建议如下:
一、各单位根据高压灭菌设备的参数范围确定是否属于特种设备(压力容器),并加以区分管理和使用。
二、新购高压灭菌设备,符合特种设备条件的必须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。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,不得办理固定资产入账。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,建议强制报废;由于不能提供出厂资料(资料丢失不齐全)或其他原因未取得使用登记证的,建议停止使用。
三、各归口管理部门应落实实验室特种设备人员持证上岗,作业人员无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的应由归口管理部门或使用单位及时组织考取。
资产管理处
2022年5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