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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资产清查的紧急通知
发布者:glc 发布时间:2020-10-04 浏览次数:1389


 

各部门、学院:

接省卫健委《关于做好转隶单位资产划转工作的函》(2020930日),学校需于1012日前提交本单位资产清查和审计报告。为完成好工作,根据《潍坊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(潍医办字 [2017]18号)、《潍坊医学院无形资产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潍医办字[2020]12号)规定,对本次全校资产清查通知如下:

、清查基准日和范围

1.清查基准日2020930。清查完成日:20201011

2清查范围全校在账和未在账的各类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

二、清查方法

1.资产清查工作本着“谁管理使用,谁负责清查盘点”的原则,由各部门、学院具体负责实施。资产入账到哪个单位,由哪个单位负责清查;不在账的资产,谁使用谁负责清查和管理,不得出现漏报漏管现象。

2.本次资产清查工作采取部门、学院自查,资产管理处督查的方式。为了方便清查,资产管理处根据“固定资产系统账”制作成了“潍坊医学院资产清查表”,部门、学院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账为基础、结合“清查表”,进行清查盘点,确保信息完整、准确,账、卡、物相符。

3.按账查物、以物对账,逐一核实,逐项核对,做到准确无误,不重不漏,如实反映本单位资产使用现状和存量情况,并根据资产清查情况,补充、完善“潍坊医学院资产清查表”。

三、清查内容

1.查资产:以“固定资产管理系统”和“清查表”为基础,逐件核对、逐项落实,所查资产要账、卡、物三者相符

2.查标签:资产标签除要与资产本身相符外,标签上的名称、使用单位、编码必须与资产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一致。

3.查状态:对固定资产的现状进行确认,包括在用、盘亏、盘盈等。

4.查责任人:固定资产账上表明的使(领)用人即是资产保管责任人,检查资产责任人与实际是否一致。

5.查地点:资产实际存放地点与资产管理系统中相关信息一致。

6.查资产使用方向:核实每项资产的主要使用方向或用途,包括教学、科研、行政、后勤保障、离退休、其他等。

7.查无形资产: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,包括专利权、商标权、著作权、土地使用权、非专利技术(含软件、系统、课件)等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。资产清查是加强资产管理,完善资产信息,优化资产配置,提高资产使用效益,确保账、卡、物相符的有效举措。各部门、学院要高度重视,统一思想,严格执行清查要求,确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务。各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,《潍坊医学院资产清查联系人名单》(见附件)请于10月5日前报资产管理处,资产管理处将组建工作群,发布相关通知和材料;资产管理处联系人:李复臣、刘聪,联系电话:8462559

资产清查情况,已列入了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内容(评价标准详见资产管理处主页规章制度栏)

2.根据清查情况形成各单位资产清查报告,填写《潍坊医学院资产清查表》纸质版和电子版。其中,清查表电子版的填写为:“清查结果(数量)”查到的在“无盈亏”栏填1、没查到的在“盘亏”栏填1、盘盈的在“盘盈”栏填1,并填写相关信息;使用方向、现状、是否是无形资产(软件、课件)等3个项目通过下拉式菜单方式选填。

3.各单位资产如属于2019年资产清查后出现的“盘亏”,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。

4.对有物无账的(盘盈),除在实物上做好标记外,要查明其来源,做好详细登记,满足入账标准的,及时办理入账手续。

5.资产使用人与实际使用(管理)人不符的(含因退休、调动等原因工作人员离开本单位后,名下仍有资产的),本次清查必须做好相关资产的移交工作。

6.清查中发现资产标签不符、不清和缺失的,由部门、学院汇总及时到资产管理处申请打印,重新粘贴。

7.需要调整、补充、完善的资产信息,应及时到资产管理处办理。

8.图书资料由图书馆负责清查。

9.纸质资产清查表“使用人(签字)”必须由使用(管理)人本人签名。

 

各部门、学院清查结束后将资产清查报告和《潍坊医学院资产清查表》的电子版(发送至邮箱zcxxk@wfmc.edu.cn)和纸质版(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于10月11日前报送资产管理处。

 

 

附:潍坊医学院资产清查联系人名单.xlsx

      

 

 

      资产管理处

2020年10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