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报2016年度校产维修保养计划的通知
各部门、各院(系):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将2016年度校产维修保养计划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项目
经费预算1万元以上的维修保养项目,包括:教学科研仪器设备(大型仪器设备及多媒体等)、基础设施(道路铺沥青、楼宇粉刷、门套加装、给排水、供暖、电力、消防、监控、网络、通讯、电梯、空调、学生公寓设施等)、绿化景观、房屋改造(实验室改造、通风改造、隔断拆建、房屋装修等)。
二、申报程序
1、各单位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,向资产管理处提报2016年度校产维修保养计划,填写《潍坊医学院年度校产维修保养申报表》(附件1)、《潍坊医学院年度校产维修保养论证表》(附件2)。
三、申报时间
校产维修保养计划申报材料请于11月27日报送。纸质版由各单位签字盖章后交资产管理处,电子版发送至xchkk@wfmc.edu.cn。
四、评定立项
各单位申报的校产维修保养项目经学校校产维修保养评定小组评定,报学校审批通过后,列入学校2016年度校产维修保养计划。
五、未尽事宜请与资产管理处校产科联系,电话:8462357。
附件1:潍坊医学院年度校产维修保养申报表
附件2:潍坊医学院年度校产维修保养论证表
资产管理处
2015年1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