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潍坊医学院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
发布者:glc 发布时间:2015-06-19 浏览次数:1878
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政策、法规,负责拟定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,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
二、负责全校资产产权管理,办理资产的产权手续,在校领导授权或委托的情况下,代表学校与校外单位签定产权协议与合同。

三、负责全校资产的合理配置并监督全校资产的管理与使用。负责学校各种仪器设备、实验耗材、办公教学用具等物资购置的论证、审批、招标、采购、验收、供应和帐卡物管理等工作。

四、负责组织全校资产的清查、登记、统计报告;负责办理各类资产调拨、报损、报废以及对外出租等处置行为的报批手续;负责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。

五、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服务工作。

六、负责学校土地、房产、校舍的登记、配置、管理等工作。

七、负责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,及时为校领导决策提供资产管理的准确信息。

八、做好处内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、岗位培训与考核等各项工作。落实廉政措施,加强廉政建设。

九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